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国资[2007]91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7-12-31
实施时间:2008-1-1
法规类型:国有资产管理,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为做好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下称“省属企业”)200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了解和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国有资本分布营运、保值增值等情况,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就做好2007年度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总体要求
省属企业要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年终进行资产负债清查、债权债务确认、成本费用计量、经营损益结转等基础工作,核实各项资产负债、收入权益、成本费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等重要财务数据,在此基础上编制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确保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省属企业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于2007年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下称新准则)和2008年起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当将首次执行新准则的期初数一并纳入审计范围。各企业要按照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资[2007]37号)规定,年终单独编报《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由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新准则的期初数调整、金融资产(负债)分类、预计职工辞退补偿、递延所得税调整、公允价值使用等重点事项进行审核,对企业的申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二、财务决算编制范围
省属企业应当将所属境内外各级子企业, 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全部纳入2007年度财务决算编制范围。
1.企业对于所属事业单位、基建单位及所属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企业,应当按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决算报表格式转换,纳入年度合并财务决算编制范围。
2.企业对于所属境外子企业(单位)应当以母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为依据,调整所属境外子企业(单位)的财务决算,纳入年度合并财务决算编制范围。
3.企业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不纳入合并财务决算范围的所属企业、单位以及重要资产,应当填报财务情况表中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子企业(资产)主要指标表”。
省属企业在编制财务决算前,应当对所属企业、单位进行认真清理,在此基础上向省国资委报送《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编制范围的报告》,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1.企业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控股及其他被控制的企业、单位名称及户数(分二级企业、三级企业、三级以下企业、境外企业、事业单位等类别列示,下同)。
2.企业纳入合并财务决算编制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控股及其他被控制的企业、单位名称及户数。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纳入2007年度合并财务决算编制范围的企业、单位分别单独列示,并具体说明理由及其对2007年度合并财务决算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等指标与上年相比的影响情况。
3.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因会计政策变更、改制、分立、重组、股权转让、资产划转等事项引起2007年度合并财务决算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等指标与上年相比的影响情况。
请各省属企业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编制范围的报告》报送省国资委。
三、财务决算的合并
省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报送2007年度合并财务决算报表,未执行新准则的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1号),已执行新准则的执行新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采用自下而上层层合并的方法,将各级子企业(单位)逐级合并。
1.企业编制合并财务决算,一是要统一母子公司财务报表决算日及会计期间;二是要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对于企业集团母公司尚未执行新准则而所属子公司已执行的,母公司可直接合并所属子公司报表;三是要将所属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折算为以母公司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财务决算报表。
2.企业编制合并财务决算,应将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内部往来等事项进行充分抵销,对涉及资产负债、收入权益、成本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现金流量等财务决算指标数额须按照合并口径进行剔除。
四、财务决算的信息披露
省属企业要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认真编报2007年度财务决算,并进一步加强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制报告工作。
财务决算的报表附注应当重点披露以下内容:企业报告期执行的会计制度;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内容、理由、影响数额;报送省国资委《关于2007年度合并财务决算编制范围的报告》的相关内容;各项税费和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财务决算报表项目注释;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等。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重点说明下列内容:2007年度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企业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利润和利润分配情况;重大投融资及资金变动、周转情况;企业改制、重组、产权变动、资产划转等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200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说明的财务情况。
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对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和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此外,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省国资委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及省国资委《关于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办法〉的通知》(苏国资[2004]290号)规定,对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务决算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补充资料的相关内容进行单独审计,并向省国资委单独出具专项说明。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06年度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苏国资[2006]1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核及报送
2007年度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由封面、主附表、财务情况表组成,兼容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不同企业的填报要求,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分别选择相关科目(项目)、口径和内容编制(报表表式、编制说明和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本套报表为省属企业合并报表与子企业(单位)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省属企业应按规定报送集团合并报表及所属子企业(单位)的分户报表。
1.关于报表录入级次。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计算机录入级次为:大型企业录入到三级企业,三级以下企业并入三级企业作为单户录入;中小型企业录入到二级企业,二级以下企业并入二级企业作为单户录入;重要子企业不分级次均应作为单户企业录入(重要子企业主要指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占企业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5%以上的子企业、境外子企业、上市子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2.关于报表审核要求。2007年度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审核重点为:报表编报范围是否完整,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填报方法是否符合编制要求;四张主表以外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封面中的行业代码、企业规模、组织形式,附表中的资产减值准备、上交税金及社会保险、职工人数等)填报是否准确,报表中相关指标之间、表间相关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数据录入是否完整、逻辑性公式审核是否通过、合理性公式是否核实、数据树型结构是否清晰等。对于财务情况表中涉及的主要业务、人工成本、筹资及投资、科技支出及科研成果、风险业务及或有事项、企业集团组织情况等管理指标数据,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指标数据的衔接可靠。
3.关于报表报送要求。2007年度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报送内容为:省属企业纸质合并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企业集团母公司的纸质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全部分户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计算机数据)。2008年执行新准则的企业要单独报送《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
省属企业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有条件的企业尽可能提前报送。对于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国资委考核评价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丽亚;(025)83393408。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5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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