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入口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由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

  综合接件窗口 城区综合办事大厅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二楼 电话: 559759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办事处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电话:320150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电话:4912255 4876388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 电话:7858456 7859456

鞍山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入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四: 8:30-16:30;周五:8:30-15:00;周六、周日 8:30-16:30(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12-12329热线; 网上咨询地址:http://www.asgjj.com.cn/(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 窗口咨询: 城区综合办事大厅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二楼 电话: 559759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办事处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电话:320150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电话:4912255 4876388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 电话:7858456 7859456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412-12329 收信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申请条件: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部分余额。申请提取时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必须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自住住房且租住住房的; 职工有下列非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可以销户或部分提取账户余额。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必须为销户职工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一)销户提取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其他特殊情形的。 (二)部分提取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其他特殊情形的。


66游戏网http://66.cdfxiaoke.com/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5604.html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