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上海市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标题: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上海市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工商办[2015]18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2015-10-19
实施时间:2015-10-19
法规类型: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区(县)消保委,市局相关处室,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市消保委秘书处:
  近日,市热线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市民热线办发〔2015〕3号),要求通过日常督办,推动热线事项办理更加及时、规范、有效;通过重点督办,明确疑难事项办理责任,推动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专项督办,推动完善涉及政策空白、职能交叉、管理缺位、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发现、研究和解决机制。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事项
  各单位对于下列督办事项要根据规范、高效的要求,采取工单催办、回访复核督办、电话督办、现场督办等相应督办方式,督促承办部门及时、规范做好承办热线工作。
  1.未按“1、5、15”规定按时办理的事项;
  2.办理结果不实或办理程序存在瑕疵的事项;
  3.市民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且重复来电5次以上的事项;
  4.电话回访、满意度测评中市民明确表示对办理效率、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不满意的事项;
  5.未按标准办结和不当退单的事项;
  6.上级督办或媒体曝光的事项;
  7.领导批示的事项;
  8.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二、完善机制
  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三位一体”热线督办机制要求,进一步完善热线督办工作制度,强化对承办工作的考核督办,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热线综合协调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的热线承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梳理热线承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落实承办责任,坚持“一督到底”,直至问题解决。
  三、加强领导
  各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召开热线工作例会,研究热线工作机制,分析典型案例,亲自协调督办,推动疑难复杂问题解决,推动完善热线督办机制。对市热线办发起的督办件,相关承办单位要对相关承办件的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办理效率、办理态度等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做好督办工作,督办报告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市工商局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及相关业务处室。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0月19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上海市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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