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对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实行年报统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标题:邮电部关于对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实行年报统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部门:邮电部
发文时间:1994-9-7
实施时间:1994-9-7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邮电部关于对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实行年报统计制度的通知1994年9月7日,邮电部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55号文和我部1993年发布的《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及时掌握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单位的经营服务情况,加强对电信业务市场的管理,我部决定从1994年起对已获准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单位的经营服务情况实行年报统计制度,并制定《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单位经营服务情况统计表》,现予印发。请各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由你局颁发经营许可证(批文)的经营单位,要求经营单位按规定及时填报,并加强对经营单位执行年报统计制度的监督管理。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6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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