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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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

     1. 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 

  地方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的章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1.1 需提供要件

  ①核准申请书(由学校法人签发)(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章程核准稿(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对章程制定程序和主要内容的说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3 楼16 号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4d4c26fd-36c5-4c09-94a7-3a08cf206ccc 

  辽宁省教育厅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指南

  1.3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评议、踏勘在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含在承诺时限内)

  1.4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材料不规范或缺失造成往返奔波,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可提前拨打咨询电话024-83988612。投诉电话:02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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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6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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