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秩序监管股
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秩序监管股。
工作职责: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和拍卖行为的管理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组织查处传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贩假;负责车辆交易及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办理二手车交易合同验证和新车合同验证工作职责;指导全县机动车销售、汽车美容、汽车租赁、二手车市场、二手车评估、车辆中介服务等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商品质量监测;配合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和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本辖区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分类、分派、移送并督促办理;承担本辖区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贯彻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查处网上违法违章经营、虚假违法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承担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配合工作。组织查处上级市场监管局“12315”“12330”“12331”“12365”“12358”机构交办的申诉、举报案件。
负责人:李小林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龙形街道曙光大道198号
办公电话:0855—621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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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7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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