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流程说明(最新)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变更、延续、注销业务的办理。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21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为实施依据。
五、申请条件:
(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
(三)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四)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性要求:
(一)不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存在走私记录;
(三)存在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
(四)无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或设施;
(五)不满足海关监管所需要的条件。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首次申请。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二)变更申请。
报关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凭《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变更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许可。
(三)延续申请。
报关企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应当凭《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在有效期届满40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
(四)注销申请。
注销申请书。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向申请人出具《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所在地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直属海关审批的,隶属海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提出审核意见,将企业申请材料同审核意见报直属海关审核。
(三)直属海关审批的,隶属海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直属海关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隶属海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四)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九、办结时限:
(一)直属海关未授权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的,隶属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二)隶属海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首次、变更、延续、注销申请均按上述时限办理。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审批决定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二、受理机构:现场业务一处(深圳市)、惠州海关(惠州市)。
十三、决定机构:现场业务一处(深圳市)、惠州海关(惠州市)。
十四、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五、申请接收:详见深圳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十六、办理方式:
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网址:http://pre .chinaport.gov.cn/car)/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能够做出决定的,当场送达。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十八、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信息公开”栏查询“海关法规、最新署令及最新公告”
十九、咨询途径:详见深圳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二十、监督投诉渠道:详见深圳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二十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详见深圳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二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详见深圳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或通过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查询(网址:http://pre .chinaport.gov.cn/car)。
附件: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
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样式、填写说明、填写示范、错误示例和常见问题解答。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审批事项
流程图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海关注册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海关
中文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日期
进出口企业代码
行政区划
经济区划
经济类型
经营类别
组织机构类型
行业种类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类型
海关业务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上级单位名称
上级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与上级单位关系
序号
出资者名称
出资国别
出资金额(万)
出资金额币制
(所属报关人员)
编号
经济区划名称
01
02
03
04
05
06
07
09
编号
经营类别名称
1
2
3
4
5
6
7
保税仓库
8
出口监管仓库
9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
14.组织机构类型:根据《组织机构类型》(GB/T 20091-2006)填写2位组织机构类型及对应名称。
不是企业分支机构的保税仓库、临时组织机构填“其他未列明的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填。
15.行业种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填写4位代码及对应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上有对应的项目“经济行业”)。
1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法人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填《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个人独资企业填《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投资者姓名”,其他企业填工商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姓名,其他组织机构填相应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1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类型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
编号
身份证件名称
0
身份证
1
户口簿
2
护照
3
军官证
4
士兵证
5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
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
7
临时身份证
8
外国人居留证
9
警官证
X
其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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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8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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