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关于八步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贺编[2015]133号),同意将贺州市八步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八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八步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

  (二)根据八步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定全区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经区政府讨论决定后报上级扶贫办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全区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区贫困状况的检测与统计。

  (五)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包片,机关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责任制工作。

  (六)负责全区扶贫信贷贴息计划、协调工作,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开发项目。

  (七)负责规划、协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

  (八)负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

  (九)承担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贺州市八步区乡村振兴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八步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股、项目股、社会扶贫股、扶贫培训中心、计财股。

  (贺州市八步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八步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11楼,联系电话:0774-3301332,邮箱:5282736@163.com,邮编:542899)

  三、领导信息

  主任:黄振雄

  副主任:吴善达

  副主任:李海峰

  副主任:钟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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