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鄂财绩发[2013]7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3-6-25
实施时间:2013-6-25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湖北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财预[2012]396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3-2015年)》,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好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定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规划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规划,明确长期和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推动以政府名义出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等,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要加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二、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重点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一是要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范围。各地财政部门在组织编报2014年度预算时,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占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地财政部门编报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级预算单位占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比例要达到5%;2013年,市州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上一年度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力争达到20%,县市力争达到10%。二是要积极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选择社会各界关注、与经济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等项目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三是要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体系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做到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四到位”。7月30日前,将“四到位”情况形成详细的文字材料及附表上报财政厅(已成立专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情况需附送同级编办批复的红头文件)。
联系人:宋金涛,王路
联系电话:67818652,67818779
附件: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文号:鄂财绩发[2013]7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3-6-25
实施时间:2013-6-25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湖北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财预[2012]396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3-2015年)》,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好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定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规划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规划,明确长期和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推动以政府名义出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等,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要加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二、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重点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一是要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范围。各地财政部门在组织编报2014年度预算时,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占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地财政部门编报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级预算单位占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比例要达到5%;2013年,市州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上一年度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力争达到20%,县市力争达到10%。二是要积极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选择社会各界关注、与经济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等项目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三是要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体系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做到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四到位”。7月30日前,将“四到位”情况形成详细的文字材料及附表上报财政厅(已成立专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情况需附送同级编办批复的红头文件)。
联系人:宋金涛,王路
联系电话:67818652,67818779
附件: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表
湖北省财政厅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8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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