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继续做好核对补充完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继续做好核对补充完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会协[2008]10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8-10-24
实施时间:2008-10-24
法规类型: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省注协今年6月中旬下文要求补充完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系统)信息,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都补充完善了相关信息,同时上报了事务所不能修改的信息,省注协也已进行了相应修改。为确保行业信息的准确完整,现就继续做好核对补充完善行业系统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业系统信息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各事务所负责人应予以充分重视,只要事务所及其人员信息情况发生变化,事务所信息员都应及时登陆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二、各市注协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布置给事务所,组织实施信息补充完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信息补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帮助事务所补充完善信息。
  三、事务所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登录行业系统事务所版(/cicpa/hylogin.jsp),对事务所及其人员信息进行再次核对及补充修改,并对执业网络信息、走出去信息、奖励信息、社会责任信息及本所注师情况等进行补充和修改。在核对修改完善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
  1、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有误,不管多或少,都应查明原因并与省注协联系。
  2、如事务所及其人员没有的信息,不可以进行“新增”保存,一旦进行“新增”保存后,虽不填内容或填“无”,系统将认为存在这类信息。
  3、从业人员中新增“是否中共党员”、“所属民主党派”、“学历”等内容,应予以补充。
  4、合伙人或股东可以进行“新增”、“修改”或“删除”,必须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情况保持一致。
  5、基本情况报备、分所情况、财务信息目前只能查看,不可以进行修改,省注协也无法进行修改。
  6、社会责任信息-公益活动情况(包括个人公益活动)中,如属于捐款性质,须注明捐款金额。
  7、本所注师信息代录-基础信息修改中,政治面貌如属于民主党派,须选择具体的民主党派类别,不可以直接填写民主党派;进所前所在单位及进所时间,如注册会计师一直未离开过行业,只是转过一次甚至多次所,则填首次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前的单位及时间,如大学毕业则填“***大学毕业”;如注册会计师中途离开会计师事务所到其他行业工作,又再次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则填再次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前的单位及再次进入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外语程度可填相关测试等级,如英语4级等,没有可填“无”;全科合格年份是指通过最后一门科目的年份,并非下发全科合格证的年份,一般情况比全科合格证书颁发日期早一年;执业年限,指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后的累计年限,如中途撤销或注销过注册,可累加填写。
  8、本所注师信息代录-辅助信息-注师变动记录是新增的内容,其中补录登记信息可不填;补录转所信息是指省内转所信息,跨省转所信息在补录转会信息中。
  9、前一阶段对不能直接补充和修改的,凡报来材料的,省注协已经进行了修改,仍没有改的,可与省注协联系或重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报省注协修改。
  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登记完善操作手册》进行(见附件)。
  三、本次信息修改补充完善工作到11月底前结束,届时省注协将通过系统对每家事务所情况进行验收,上一阶段有个别市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得不是太好,请在本次信息补充完善过程中加以改进。
  四、省注协联系人张倩,联系电话:025-83306217;吕宗才,联系电话:025-83306237。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登记完善操作手册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9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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