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确认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等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标题: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确认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等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财税[2011]56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2011-12-31
实施时间:2011-12-31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青岛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等有关规定,经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和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等单位(名单附后)具有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附件: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单位名单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单位名单
  1、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
  2、即墨市慈善总会
  3、胶南市慈善总会
  4、平度市慈善总会
  5、莱西市慈善总会
  6、青岛市黄岛区慈善总会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确认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等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9837.html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