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燃煤发电企业电煤价格及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的通知

发文标题: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燃煤发电企业电煤价格及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发改商价[2014]1379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4-12-23
实施时间:2015-1-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江西
发文内容

中电投、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大唐江西分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为及时了解发电用煤价格变化情况,分析发电用煤价格变化趋势,掌握发电企业电价执行相关情况,协调和疏导煤电价格矛盾,经研究,决定对燃煤发电企业电煤价格及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省内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电煤价格及电价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省内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按月填报“江西电网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和电价执行情况月报表”(简称“月报表”),见附件1;按年填报“江西电网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和电价执行情况年度报表”(简称“年度报表”),见附件2。
  二、加强对填报数据的复核。每年一季度,我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电企业填报的上年“月报表”和“年度报表”数据进行复核。并不定期抽查部分统调燃煤发电企业填报情况,深入调研,分析电煤价格和发电运行成本变化情况。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燃煤发电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并保留相关资料以备复核。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联系人报我委(商价处)。
  2.“月报表”次月上旬以电子版形式填报;“年度报表”次年元月填报,除电子版,纸质件加盖单位印章,寄送我委(商价处)。
  3.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燃煤发电企业将2014年12月“月报表”和2014年“年度报表”,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我委(商价处)。
  联系人:贺亚民,电话:0791-86224898,邮箱:sjcdmjg@
  附件:1.江西电网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和电价执行情况月报表
  2.江西电网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和电价执行情况年度报表
  2014年12月23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燃煤发电企业电煤价格及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0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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