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取消产地证、手工证打印服务费的通知

发文标题: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取消产地证、手工证打印服务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发改价费[2011]11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审计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1-9-30
实施时间:2011-10-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市商务委:
  为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77号)、《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794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联席会议集体审议,决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取消产地证、手工证打印服务费收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费单位应认真做好取消收费的落实工作,取消收费后,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恢复收费。
  二、请你委切实做好取消收费及继续做好相应服务的督促工作。
  三、请你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管,指导并规范其收费行为。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审计局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取消产地证、手工证打印服务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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