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2019]5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9-12-12
实施时间:2020-1-1
失效时间:2024/1/1 0:00:00
法规类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补充说明:
相关附件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pdf
发文文号:财库[2019]5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9-12-12
实施时间:2020-1-1
失效时间:2024/1/1 0:00:00
法规类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我部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财库〔2015〕2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财政部
2019年12月12日
![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uploads/article/20260130/697c70039fe12.jpeg)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2023]2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23-10-17
实施时间:2024-1-1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1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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