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办法》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的通知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办法》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国税函[2001]50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1-2-20
实施时间:2001-2-20
法规类型: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河北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办法>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的通知》(国税发[2000]2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80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1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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