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通知

发文标题: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食药监流通[2007]823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07-12-11
实施时间:2008-1-1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相关附件: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823)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2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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