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发文标题:关于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4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20-1-21
实施时间:2020-2-1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增加珲春—俄罗斯克拉斯基诺公路口岸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出境口岸,增加俄罗斯斯拉夫扬卡港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青岛港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增加磨料砂产品以散装方式运输。
  二、新增跨境运输航线需落实好运输途中检疫防疫措施,防止动植物疫情传入。
  三、其余事项按照海关总署2014年第42号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21日

关于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2873.html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