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3]705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8-4
实施时间:2023-9-4
失效时间:2023/11/7 0:00:00
法规类型: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补充说明: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3]705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8-4
实施时间:2023-9-4
失效时间:2023/11/7 0:00:00
法规类型: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同时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
本指南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本所2023年2月2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深证上〔2023〕134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8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4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uploads/article/20260210/698af5a560b2f.jpeg)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1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3]1035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11-8
实施时间:2023-11-8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3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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