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完成趸售县供电成本定期监审的通知

发文标题: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完成趸售县供电成本定期监审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价成[2008]356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08-8-26
实施时间:2008-8-26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建省实行成本监审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目录>的通知》(闽价【2003】成181号)和《福建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试行)》(闽价【2006】242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省价格成本调查队于2007年11月以《关于开展趸售县供电成本定期监审的通知》(闽价成审[2007]1号)要求各地开展趸售县供电成本定期监审工作。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大部分设区市已进入调查审核阶段,为尽快掌握趸售县供电成本情况,请各地按照要求加快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趸售县供电成本调查表统一按照2008年6月网上已发各设区市的最新表格填报。
  二、各设区市应在2008年10月30日之前汇总上报,将正式的趸售县供电成本定期监审报告并附相应的纸质和电子表格上报省价格成本调查队。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商品价格成本监审室网址:spjss2008@
  三、其他要求按照《关于开展趸售县供电成本定期监审的通知》(闽价成审[2007]1号)规定执行。
  四、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将选取各设区市部分趸售县供电企业直接参与定期监审工作。
  五、各设区市应认真审核,把好数据质量关,保证趸售县供电成本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为供电价格决策提供科学的成本依据。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完成趸售县供电成本定期监审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7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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