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科发[2012]40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2-5-18
实施时间:2012-5-18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各市(行署)科技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科信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和“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建设,按照省科技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服务全省产业项目建设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的意见》,为了继续深入推进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省科技厅制定了《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5月31日前上报省科技厅成果管理与推广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昊,冯轶男
  电话:0451-82621220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推进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和“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建设,按照2011年省科技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服务全省产业项目建设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的意见》要求,省科技厅决定继续实施全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贯彻省委“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战略部署为统领,紧紧围绕我省十大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整合全省科技资源,全面提升我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一批高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催生一批科技产业大项目,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力量推动“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和“科技人才强省富省工程”建设,把我省经济增长转移到依靠创新驱动高速发展的轨道上来,支撑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全省产业项目建设的原则。通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集中优势科技资源服务支持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好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项目,集中转化努力攻克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成果,支撑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省市联动推进的原则。通过省市联动,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推进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作用,开展有效的科技成果签约活动,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动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三)产学研互动的原则。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作用,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各类科技机构与组织的促进作用,突出产学研结合,通过技术转移促进企业吸纳更多科技成果进行落地转化。
  (四)加快实现产业化的原则。紧紧抓住产业技术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为企业与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批可行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双向互动与双向进入并重,以务求实效、合作共赢的方式实现成果与产业对接,以创新链支撑产业链。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总体目标是:全年确保科技成果转化落地500项。其中推动5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实施50项专利技术应用转化;全年登记科技成果突破1500项,应用成果转化率达85%以上;全年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50%以上,力争实现100亿元。
  三、主要活动
  (一)组织科技人员到企业对接服务
  1、围绕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行动组织省内高校、院所专家200人次以上,走进企业发布推介科技成果,促进成果的对接转化。
  2、开展院地合作,组织院士团队与园区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并以联合研发等形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引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落地并组织中国科学院与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开展成果对接。
  3、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认定100个法人科技特派员、1000名自然人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
  (二)组织企业家到高校、科研院所对接
  组织高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内100家企业走进高校、院所发布企业技术需求、难题招标和科技成果对接。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成果推介、对接活动
  1、举办“十大产业”科技成果展、创新创业大厦科技成果展厅启动仪式等大型展示交易活动。
  2、充分利用“哈科会”的平台,促进国外、省外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落地。
  3、充分发挥省技术交易市场和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平台作用,展示、推介我省优秀的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促进其转化落地。
  4、建立全省科技成果发布制度。省级登记的科技成果中优选出500项,定期在省市(地)以及行业厅局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或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大市场进行发布或展示交易。
  5、建立科技成果供、需项目库。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项目、技术需求等项目库3000项,为科技成果项目供需双方无偿提供信息服务。
  (四)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推进成果转化落地工作
  1、组织省内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积极参与高新区、大学科技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组织的各专项对接活动,加快推进成果的落地转化,为企业技术成果转化融资3亿元以上。
  2、会同龙江银行、兴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项目贷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五)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重点科技项目
  围绕全省“十大产业”,重点在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等领域,落实500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实施50项专利技术应用转化,并实施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重点科技项目50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推进组,负责工作的领导、组织、检查、监督。
  组  长: 赵  敏  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杨廷双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常务副厅长
  于立河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 各市(行署)科技局以及科技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成果管理与推广处。
  (二)统筹兼顾,促进结合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要与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推进“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和“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建设相结合,在活动中落实任务,在落实任务中促进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与推进部省会商、厅市共商工作相结合,集中优势资源与力量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要与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相结合,努力解决我省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等。
  (三)加强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进行案例分析和绩效评价,不断完善工作方法。针对成功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总结经验,并对成功有效的做法加以推广,对好典型、好项目、好企业在科技立项中给予重点支持。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技、应用成果、服务产业的科技发展大环境,为依靠科技催生项目、产业奠定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厅网站、《龙江科技》刊物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利用科技日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省电视台、东北网、新华网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活动情况,对征集的需求和发布的成果进行系列报道。以典型宣传和榜样宣传为切入点,尤其是积极宣传和营造科技在支撑产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其成为我省科技全面参与全省产业项目建设攻坚战宣传的主阵地。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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