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企业年检的公告

发文标题: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企业年检的公告
发文文号:温工商[2013]40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3-2-28
实施时间:2013-2-28
法规类型: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温州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各类内外资企业进行2012年度企业年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以及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都应参加2012年度年检。在年检期间因迁移需办理登记机关管辖地变更的企业,应当先在企业原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接受年检后,再办理迁移变更手续,年检档案随同企业档案一并移交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已办理清算备案手续的公司,在未办理公司注销前,仍需接受年检,但可免于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二、年检时间
  企业参加年检的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在6月30日前参加年检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网上申请延期年检,经批准可以延期到7月30日前参加年检。
  三、年检方法
  各内资企业和温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登陆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nzhou315.gov.cn)“内资企业年检”栏目,按规定程序和提示要求正确填写提交企业年检预申报材料;各外商投资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登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aic.gov.cn)填写年检材料。经工商部门网上年检预审合格后,在线打印经预审合格的年检报告书,再根据年检规定及工商部门预审核反馈意见的要求正式报送书面年检材料,到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受年检复核、缴纳年检费、加盖年检戳记等相关事宜。
  为方便企业年检,确保企业年检数据安全,建议广大已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网上填报。有关企业年检网上预申报的具体流程及要求,请各参检企业从指定网站的“网上年检”页面中查阅。
  四、应当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范围
  (1)外商投资企业;(2)股份有限公司;(3)一人有限公司;(4)小额贷款公司;(5)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担保、拍卖、典当、寄售、资产评估、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经营活动的企业;(6)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100万以上(含本数)的公司;(7)信用监管等级B级以下(含B级)的公司;(8)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9)工商部门在年检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需要重点核查的其它企业。
  2012年度企业信用监管等级AAA的企业可以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五、法律责任
  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六、联系方式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年检材料报送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6号一楼大厅年检窗口,年检联系电话:(0577)89661167(内资企业)、89661168(外资企业)、89660900(大厅)、89660901(大厅)
  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年检联系电话见各地公告通知。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2月28日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企业年检的公告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1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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