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合并变更罚没收入财政专户和抵押款保证金财政专户的通知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合并变更罚没收入财政专户和抵押款保证金财政专户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财库[2012]4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2-2-27
实施时间:2012-2-27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
  为加强非税收入监缴工作,满足全省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本级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20号)有关规定,现对《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的紧急通知》(黑财库[2011]31号)附件1“市县(区)财政专户清理目录”中“罚没收入财政专户”和“抵押款保证金财政专户”的处理意见进行调整,将“罚没收入财政专户”和“抵押款保证金财政专户”合并统一更名为“非税收入专用账户”,分账核算各项非税收入。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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