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五)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管理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行为。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垫江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垫江县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垫江县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待遇保障科

  (三)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

  (四)基金监管科

  下属事业单位

  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垫江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领导信息

  沈建胜   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傅永宏      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邓 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医保业务经办(参保业务除外)、医疗救助、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网上费用审核、长护保险、巡回检查、双城经济圈建设医保业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及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泽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参保业务工作、信息网络工作及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 睿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金监管、审计稽核、信访、行政执法、财务审签及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邹 琳   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分管党建、群团、政工、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工青妇、政法、安全维稳、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考核、档案(基础工作)、后勤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事务性工作、大数字经济及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都号 https://www.cdhao.com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1944.html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