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

  (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内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

  (五)负责受理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并作出处理,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及处理等工作。

  (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

  (七)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纪检监察科)

  2、综合科

  3、大气环境科(机动车污染防治科)

  4、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所属事业单位

  唐山市迁安市环境监控中心


成都号 https://www.cdhao.com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7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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