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11号令的通知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11号令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征[2005]16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5-7-3
实施时间:2005-7-3
法规类型: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天津
发文内容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第11号令发布了《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办法”,并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二、为了便于落实,市局对“办法”中一些具体问题的解释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在学习和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书面反馈。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1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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