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10.12”专案支出税前扣除的通知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10.12”专案支出税前扣除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函[2004]22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4-1-15
实施时间:2004-1-15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核销我行2003年度“10.21”专案支出的请示》(粤中银财[2003]853号)。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10.21” 专案支出2383.04万元。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2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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