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铁路客运站行李寄存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序号

服务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1

一般物品行李寄存

件日

 

超过24小时,不足一日按一日加收相应费用,特等和一等车站每件每日可加收1元。

① 

0.4x0.4m以下行李长宽高之和1m以下或重量不足5kg

件日

5元

 

② 

0.4x0.4m以上行李长宽高之和1m-1.4m或重量5kg-10kg

件日

7元

 

③ 

行李长宽高之和在1.4m-1.6m之间或重量10kg-20kg

件日

8元

 

2

超大超重行李寄存(行李长宽高之和超过1.6m;杆状物品超过2m;重量超过20KG的行李)

件日

自主定价

 

3

电子密码柜行李寄存

四小时/件

 

 

电子柜0.4x0.65x0.45m以下

四小时/件

7元

超过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算。

电子柜0.4x0.65x092m以下

四小时/件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铁路客运站行李寄存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10元

超过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4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算。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5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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