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铁路客运站行李寄存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序号
服务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1
一般物品行李寄存
件日
超过24小时,不足一日按一日加收相应费用,特等和一等车站每件每日可加收1元。
①
0.4x0.4m以下行李长宽高之和1m以下或重量不足5kg
件日
5元
②
0.4x0.4m以上行李长宽高之和1m-1.4m或重量5kg-10kg
件日
7元
③
行李长宽高之和在1.4m-1.6m之间或重量10kg-20kg
件日
8元
2
超大超重行李寄存(行李长宽高之和超过1.6m;杆状物品超过2m;重量超过20KG的行李)
件日
自主定价
3
电子密码柜行李寄存
四小时/件
①
电子柜0.4x0.65x0.45m以下
四小时/件
7元
超过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算。
②
电子柜0.4x0.65x092m以下
四小时/件

10元
超过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4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算。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5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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