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采用自由流通量计算指数的公告

发文标题:关于实施采用自由流通量计算指数的公告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9-1-13
实施时间:2009-1-13
法规类型: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了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市场规模与流通性,使深证系列指数及巨潮系列指数更具有参考价值及可投资性,决定于2009年1月19日起实施采用自由流通量计算指数。
  关于自由流通量的具体界定方法及详细指数列表见巨潮指数网()。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3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9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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