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人厅发[2007]104号
发文部门:人事部
发文时间:2007-7-31
实施时间:2007-7-31
法规类型: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有关精神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现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成绩的通用标准确定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的通用标准,向考试人员核发考试成绩通知书,并提供有关成绩查询服务。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0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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