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办会[2022]2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2022-6-20
实施时间:2022-10-1
法规类型: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财会〔2022〕12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办法》第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具体评分标准由财政部另行制定”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现予印发,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6月20日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4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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