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国税办转字[2006]181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8-9
实施时间:2006-8-9
法规类型:印花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4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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