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挂证”注册会计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挂证”注册会计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会协[2018]17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8-5-30
实施时间:2018-5-30
法规类型: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各市(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黑人社函[2018]164号)精神和省财政厅的部署,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集中开展“挂证”注册会计师专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
  2018年6月。
  二、清理对象
  未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挂证)的注册会计师。
  三、方法步骤
  (一)事务所自查(6月1日-8日)。事务所对本所是否存在挂证注册会计师情况开展自查,并于6月8日前将自查情况(附件1)报所在市(地)注协。
  (二)市(地)注协核查(6月11日-22日)。市(地)注协对辖区事务所“挂证”注册会计师情况进行核查,并于6月22日前将核查结果(附件2)报省注协注册部。
  (三)省注协抽查(6月25日-29日)。在各市(地)注协核查的基础上,省注协对部分事务进行重点抽查。
  四、清理结果的处理
  对“挂证”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根据具体情况撤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或转为非执业会员。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清理“挂证”注册会计师是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进事务所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地)注协、各事务所要充分认识“挂证”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和危害,把治理“挂证”注册会计师工作作为当前改善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挂证注册会计师清理工作抓紧抓好。
  (二)要按时完成。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工作时限和工作安排,认真清理,扎实工作,按时完成挂证注册会计师清理和上报工作。
  (三)要接受监督。省注协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受理对“挂名”注册会计师的投诉举报,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省注协将逐一核实,认真处理。
  举报电话:0451-53676973
  邮箱:708629672@
  附件1:“挂证”注册会计师情况统计表
  附件2:“挂证”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
  2018年5月30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5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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