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标题: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会协[2013]92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3-12-19
实施时间:2013-12-19
法规类型: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和申请注册网上操作流程,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
  2.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申请注册网上操作流程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1: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三条 申请注册应提交以下材料目录(一式两份):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属于市级协会的申请注册人员,由市级协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在河南注协网站首页“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验看原件留复印件)或考核批准文件(验看原件留复印件),已取得非执业会员资格的提供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四)事务所为注册申请人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及工作鉴定(如无法证明其具有2年以上事务所工作经历的,则应提供工资单、社保、工作底稿等相关证明);
  (五)与现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验看原件留复印件);
  (六)社保部门出具的事务所为注册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验看原件留复印件);
  (七)有效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八)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人事档案证明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退休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九)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
  (十)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
  (十一)事务所关于注册申请人在本所专职执业的保证函(样式附后)。
  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材料中的公章要清晰。
  第四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八)身体状况不适合审计工作的。
  第五条 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证明人应当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省注协认为必要时,可对注册申请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
  第七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且没有第四条规定所列情形。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注协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自行停止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注协注销注册:
  (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的通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98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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